職場駭客不可思議的員工

網頁設計

日前公司應徵業務同仁一位不可思議的員工

到職第一天(星期一)

由於他完全沒經驗 

我們在做完同仁介紹及部門介紹後

先針對營業項目作一些簡單的簡介

第二日(星期二)

安排專有名詞的介紹及業務獎金給付制度

這就要看個人用功程度及理解度

感覺反應不太優..下午就先讓他休息理解一下了

第三日(星期三)

單一業務項目的細說及開發技巧

下午就上午說的營業項目

練習如何寄發E-DM

第四日(星期四)

打電話來公司跟小妹說請病假

(員工守則上有寫必須跟主管報備或發簡訊給主管)

第五天(星期五)

再打電話跟小妹請假,小妹跟她說必需自行跟主管請假

她也沒理

大家都猜他因該不會來了

厲害的來了

星期一剛好是我們的月初會議日-全體員工都要參加(這日遲到要扣1000元給大家買飲料)

他竟然來了耶?????但遲到了,中午他就問小妹如何填寫假單,就以病假為由要主管簽名主管很生氣唸了唸她,但還是簽過了

下班後他打電話進來

說他考慮後覺得不適合她想去找別的工作(聽了有點鬆口氣)

下一句就是可以領多少錢????!!!

我跟他說

業務同仁未滿一周公司不會給薪

他卻說勞基法規定滿一天就要給薪???

這是我第一回遇到  有點呆掉的我回他說我問問會記再跟他說

沒想到隔天下午他就來公司要領薪  老實說我還真有點說不出話來

我要她寫完離職書後要它次月再來領薪

他有點不開心 我跟她說每個人都是10日領薪  你也一樣

次月領薪我給他四日薪外扣1000(月初大會遲到)

她非常不開心跟我爭執半天  我感到不可思議………..

感覺上勞基法保障勞工權益

但資方如遇不適用或惡搞的員工  資方的權益又何在?

我浪費一堆時間上課又該如何  只能自認倒楣嗎?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錢媽 的頭像
    錢媽

    錢錢手札

    錢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